加拿大政府11.2對入境者頒佈新的強制性要求

【加拿大公共衛生署消息】

2020 年 11 月 2 日 ,加拿大公共衛生署對前往加拿大旅行者頒佈了新的強制性要求。
作為加拿大減緩 COVID-19 疫情傳播努力的一部分,所有旅行者在進入加拿大之時和之後都要求必須提供一些具體信息。包括要求提供隔離計劃以及聯繫和旅行信息。
加拿大聯邦政府於 2020 年 4 月推出了 ArriveCAN(抵達加拿大),創建一種安全且對用戶友好的方式來幫助旅行者遵守這些邊境措施。
ArriveCAN 可以作為一種手機應用程序、也可通過在線登陸來使用。
11 月 2 日,加拿大政府宣佈了對前往加拿大旅行者的新的強制性要求。
抵達加拿大之前:
自 2020 年 11 月 21 日起,最終目的地為加拿大的航空旅行者將被要求在登機之前通過ArriveCAN 電子提交信息。
這包括旅行和聯繫信息、隔離計劃(除非依照《強制隔離令》中規定的條件下獲得豁免)以及 COVID-19 症狀自我評估。尋求入境加拿大的旅行者必須準備出示 ArriveCAN 收據邊境服務官員將核實他們已經以數字方式所提交的信息。
在登機前沒有以數字方式提交所需信息的旅客可能會受到執法行動的處罰,從口頭警告到罰款 1,000 元不等。對於那些由於個人情況(例如殘疾或基礎設施不足)而無法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人將作例外處理。
從 2020 年 11 月 4 日開始,航空承運商將會提醒航空旅客在登機飛往加拿大之前需要通ArriveCAN 以數字方式提交與 COVID 相關的信息。
從即刻開始,強烈建議通過陸路或海路方式進入加拿大的旅客繼續使用 ArriveCAN,他們可以下載手機應用程序或在線登錄,在到達之前提供必要的信息,以避免因必須接受公共衛生問詢而延誤行程,並避免在邊境與他人過多接觸。
旅行者在尋求入境加拿大時,可向邊境服務官員出示 ArriveCAN 收據。
抵達加拿大之後:
自 2020 年 11 月 21 日起,通過空中、陸路或海路方式進入加拿大的旅行者,除非依照《強制隔離令》規定的條件獲得豁免,還要求他們在免疫隔離或自我隔離期間通過ArriveCAN 或致電免費電話 1-833-641- 0343 申報。
入境加拿大後的 48 小時內,旅行者必須確認他們已到達檢疫或自我隔離地點,而被檢疫隔離的人士必須在檢疫隔離期內完成每日的 COVID-19 症狀自我評估。
在進入加拿大前未使用 ArriveCAN 提交信息的旅行者將被要求在整個檢疫隔離或自我隔離期間每天撥打免費電話 1-833-641-0343,提供他們入境之後的信息。他們不可轉換到使用 ArriveCAN 狀態。
入境後未提交必須提交信息的旅行者,將被執法部門視為高度優先的跟進事項。
這是遏止 COVID-19 疫情傳播的重要一步,因為旅行者的信息可以快速而安全地分享給當地省和地區,以便與旅行者聯繫進行公共衛生跟進,並可分享給執法部門以核實是否符合《強制隔離令》。
在所有入境旅行途徑中以數字形式提交信息,還將幫助旅行者減少在邊境口岸的處理時間,並限制旅行者與邊境服務官員和加拿大公共衛生局官員之間的身體接觸。這樣可以保護旅行者和官員的健康和安全。
ArriveCAN 應用程序可以在安卓平臺的 Google Play 或 iOS 平臺的 App Store 中下載。旅行者還可以通過在線登錄來提交其信息。
事實簡要
 最終目的地不是加拿大的過境乘客無需通過 ArriveCAN 提交信息。
 如果旅行者在通過 ArriveCAN 提交信息時可能遇到困難,可以從Canada.ca/ArriveCAN 獲得更多信息或發送電子郵件至phac.arrivecan.aspc@canada.ca。
 如因個人情況(例如殘疾或基礎設施不足)而無法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人,將可作例外處理。
 一些主要的國際機場將為 ArriveCAN 用戶提供更快處理的專設通道,包括:溫哥華國際機場、卡爾加里國際機場、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和蒙特利爾皮埃爾·埃利奧特·特魯多國際機場。
 ArriveCAN 不使用任何技術或數據(例如 GPS)來監視或跟蹤旅行者的行動。您的隱私受到保護。
 加拿大政府在邊境上採取多種措施,以減少 COVID-19 疫情在加拿大的擴散。現行的各種旅行限制仍然存在。
加拿大政府繼續建議加拿大人避免任何非必要的加拿大境外旅行。加拿大的官方全球旅行建議、遊輪建議和 COVID-19 疫情大流行旅行衛生通告仍在生效。
相關鏈接(英文)
Canada.ca/Arrive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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